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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19-10-12 17:46:10   来源:    浏览次数: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始建于1958年, 现有70个本科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历史积淀深厚,注重新型智库建设,主动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努力发展自然科学学科,建设综合性大学。彰显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形成了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职业养成教育相结合的教师教育模式。积极探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了以“课上课下、工作队伍、项目育人、线上线下、校内校外”五个一体化为基础的育人体系。获批教育部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167所大学、机构或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是首批国家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承办四所孔子学院,10次获得“先进孔子学院”称号,1次获得孔子学院创立奖最高荣誉,被评为“孔子学院先进承办校”和“全国示范孔子学院”。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等集体和个人荣誉近百项。

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培育“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学风和“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校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中心,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国内一流,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教师教育特色综合性大学。

   学校作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宣传和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线,坚持“立德树人”,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在写好方块字、说好普通话中感悟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充分发挥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特色,成功开展一系列宣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活动,并始终致力于打造更好的语言文化基地,开创了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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